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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职责
时间:2021-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本院受理的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外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审判监督等工作。

2、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本院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审判监督等工作。

3、第三检察部。负责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负责开展社区矫正等监督工作。

4、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5、第五检察部。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6、综合业务部。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

7、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检察政务、计财、信息技术、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司法警察等工作。

8、政治部(机关党总支办公室)。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检察宣传、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机关党建、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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