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开展“办案质效、素质能力同步提升行动”,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助力更高水平平安中山建设,截至10月,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6件202人,提起公诉293件418人。依法严惩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盗抢骗、拐卖妇女儿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确保“不漏、不凑”。
纾难解困做实检察为民。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截至10月,共受理审查逮捕12件14人,受理审查起诉15件23人,赴辖区中小学、社区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严惩养老诈骗等各类侵犯老年人权益犯罪,结合办理案件,联合社区民警开展反电诈普法宣传活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结合“关爱一老一幼”专项活动,截至10月,共向9名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对被害儿童进行慰问,以检察温暖提升民生温度。
惠企安商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对相关线索开展研判、监督,持续做好后续跟踪。依法办理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案件,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依法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多元化解融入基层治理。引导干警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到各类检察办案程序的前端环节,“前端”化解工作法获评全省“一院一品”事例,理论调研成果获省委、市法学会课题立项。深入贯彻最高检《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化解工作,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紧盯邻里关系、债务纠纷等重点领域,排查风险隐患。积极协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全员轮岗、团队支撑、流程优化等举措,推动检察环节矛盾风险源头防控。
立足职能做实法律监督。持续强化刑事检察。加强立案监督,截至10月,共监督立案、撤案12件,追捕、追诉2人。加强对侦查活动严重违法的监督,截至10月,发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意见36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利剑”作用,截至10月,办理收监执行审查监督案件4件。开展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依法将相关罪犯收押。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截至10月,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5件,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采纳率100%。严格把握支持起诉适用条件,帮助6名农民工依法追索劳动报酬。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推进“社保领域专项监督”等三个专项活动,针对“社保基金监管、社保待遇发放等环节存在的漏洞与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件,均采纳。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截至10月,共受理行刑反向衔接移送线索55件,全部办结,经审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件。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聚焦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制发检察建议30余件,均整改。对游泳场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全部整改完毕。关注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配置、使用维护等情况,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对固体废物污染进行监督并制发检察建议3件,均整改。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立足职能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主动性、精准性不强,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不足,主动为民排忧解难举措不多不实。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存在薄弱环节,司法理念存在一定偏差,“四大检察”办案监督质效仍需提高。三是检察队伍监督管理仍需加大力度,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持续用力。
三、上一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强化党的理论武装,用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讲党课、政治轮训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院落地生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截至10月,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30余件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制定《“党建+”同步提升行动方案》。
强化队伍素能。选优配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中层副职。优化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规范开展干警交流轮岗,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激发干部队伍“一池活水”。32人次获区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入选大连市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库,1名干警入选辽宁省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成员、大连市刑事检察青年人才库成员、大连市检察机关检察教官,1名干警被推荐至省院参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深化检察改革。贯通推进“三个管理”,制定《办理刑事案件流程监督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检察委员会对50起重大疑难案件依法作出决定。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贯彻《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和省院《检察人员权责清单》,结合省院《履职综合评价指引》,完善我院《分类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办法》,依规明确责任认定、划分和承担。
四、下一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至忠至诚践行党的绝对领导。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见效。
有力有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区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找准检察定位,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平安中山建设,通过司法办案维护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风险,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用心用情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化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高质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带动行政审判、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以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为契机,做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做优新领域案件。
从严从实筑牢检察发展根基。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专业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完善全面从严治检体系,一体推进“三不腐”,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10日
关于中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开展“办案质效、素质能力同步提升行动”,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助力更高水平平安中山建设,截至10月,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6件202人,提起公诉293件418人。依法严惩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盗抢骗、拐卖妇女儿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确保“不漏、不凑”。
纾难解困做实检察为民。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截至10月,共受理审查逮捕12件14人,受理审查起诉15件23人,赴辖区中小学、社区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严惩养老诈骗等各类侵犯老年人权益犯罪,结合办理案件,联合社区民警开展反电诈普法宣传活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结合“关爱一老一幼”专项活动,截至10月,共向9名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对被害儿童进行慰问,以检察温暖提升民生温度。
惠企安商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对相关线索开展研判、监督,持续做好后续跟踪。依法办理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案件,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依法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多元化解融入基层治理。引导干警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到各类检察办案程序的前端环节,“前端”化解工作法获评全省“一院一品”事例,理论调研成果获省委、市法学会课题立项。深入贯彻最高检《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化解工作,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紧盯邻里关系、债务纠纷等重点领域,排查风险隐患。积极协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全员轮岗、团队支撑、流程优化等举措,推动检察环节矛盾风险源头防控。
立足职能做实法律监督。持续强化刑事检察。加强立案监督,截至10月,共监督立案、撤案12件,追捕、追诉2人。加强对侦查活动严重违法的监督,截至10月,发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意见36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利剑”作用,截至10月,办理收监执行审查监督案件4件。开展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依法将相关罪犯收押。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截至10月,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5件,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采纳率100%。严格把握支持起诉适用条件,帮助6名农民工依法追索劳动报酬。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推进“社保领域专项监督”等三个专项活动,针对“社保基金监管、社保待遇发放等环节存在的漏洞与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件,均采纳。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截至10月,共受理行刑反向衔接移送线索55件,全部办结,经审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件。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聚焦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制发检察建议30余件,均整改。对游泳场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全部整改完毕。关注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配置、使用维护等情况,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对固体废物污染进行监督并制发检察建议3件,均整改。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立足职能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主动性、精准性不强,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不足,主动为民排忧解难举措不多不实。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存在薄弱环节,司法理念存在一定偏差,“四大检察”办案监督质效仍需提高。三是检察队伍监督管理仍需加大力度,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持续用力。
三、上一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强化党的理论武装,用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讲党课、政治轮训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院落地生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截至10月,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30余件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制定《“党建+”同步提升行动方案》。
强化队伍素能。选优配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中层副职。优化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规范开展干警交流轮岗,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激发干部队伍“一池活水”。32人次获区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入选大连市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库,1名干警入选辽宁省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成员、大连市刑事检察青年人才库成员、大连市检察机关检察教官,1名干警被推荐至省院参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深化检察改革。贯通推进“三个管理”,制定《办理刑事案件流程监督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检察委员会对50起重大疑难案件依法作出决定。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贯彻《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和省院《检察人员权责清单》,结合省院《履职综合评价指引》,完善我院《分类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办法》,依规明确责任认定、划分和承担。
四、下一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至忠至诚践行党的绝对领导。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见效。
有力有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区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找准检察定位,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平安中山建设,通过司法办案维护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风险,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用心用情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化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高质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带动行政审判、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以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为契机,做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做优新领域案件。
从严从实筑牢检察发展根基。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专业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完善全面从严治检体系,一体推进“三不腐”,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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