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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妥善处理涉检访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4-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摘要】随着改革发展力度的加大,经济建设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职工下岗、企业改制、民营企业发展、旧城区改造等各类诉讼增加,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社会各阶层利益的调整引起了新的社会问题,随之而来的检察信访问题大量增加,群众诉求逐渐多样,单一的工作方式不足以解决问题,这对检察机关提出新的考验。司法机关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这一矛盾,并逐步建立起处理涉检信访的长效机制,更好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涉检信访;提高认识;长效机制

  近年来,随着全国范围内越级访和进京访现象的不断增多,息诉罢访工作已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注。如何依法妥善处理好涉检访,是促进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妥善处理涉检访的几点思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人人树立大局意识

  做好涉检信访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思想认识问题是关键。首先,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几年涉检访呈上升势头,这种势头如得不到有效遏制,将严重地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公正的形象、影响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建设平安、稳定、幸福的城乡是全国各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主旋,我们要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中央及上级院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毫不懈怠地高标准做好这项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检察职能,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要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带着对群众的感情执法,克服“凡访必刁”、“凡访必冤”的片面观念,实事求是地认真对待每一起涉检信访案件,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在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处理涉检信访案件要打破部门界限,人人都要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全局观念,要切实加强各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源头治理和处置工作

  (一)做好源头治理就是严格依法办案。

  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无论从程序和实体方面,都要按部就班的严格依照法律进行,最终把案件办成铁案,无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举报人都不能对我们所办案件挑出任何差错,这样的话,无论是当事人还是举报人都不会对案件本身提出异议,因此就不会给当事人上访制造借口。反之,如果我们的案件质量不高,没有严格依法办案,可能我们所办理的案件会成为错案,或者存在瑕疵,这样的话,恰恰给了当事人上访的正当理由,上访者会理直气壮地说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依法办案,而是违法办案,所以他们会要求检察机关如何如何,甚至会提出很多过分的要求,这样既浪费我们的司法资源,也损毁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严格依法办案是防止涉检上访的源头,若我们把源头治理好,那么不能说杜绝上访的存在,起码会使上访现象大大的减少。近几年我们检察机关加大了对涉检访的处理力度,使大批涉检访案件得以息诉罢访,回过头看看,有多少案件是当事人在无理取闹,绝大部分是我们所办案件有过错或者存在瑕疵,从而引起当事人不满而引发上访。

  加大对部分信访案件的解决力度和速度,确保工作实际效果。尤其强调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依法保障当事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因执法不规范而产生的涉检信访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分管领导更是行动在前,与控申干警一同接访,共同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直接参与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对于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沟通反馈,我们应该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把信访接待、转办、具体办案、向当事人反馈所有环节涉及的人员界定为首办责任人,形成以法定职能为基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受理的案件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我们可以把信访接待、转办、向当事人反馈看作“程序法”,把案件的办理看作实体法,无论是程序法还是实体法,我们都去严格遵守,那么案件就不会出现瑕疵,更不会办错案,这样的话,当事人还有什么理由去上访呢?因此源头治理至关重要。

  (二)处理涉检访要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既然出现了涉检访,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要面对现实,端正态度,对于当事人诉求合理的,应该依法解决,我们办理的案件如果是错误的,那么就要无条件的去纠正,该翻案的必须翻案,不能护短,真正做到使当事人满意,最终使案件得以息诉罢访。对于因为由于案件本身造成当事人出现生活困难的,那么我们应该对上访者给与必要的帮扶,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其他方面,最终能让当事人看到我们检察机关严格执法、有错必纠的态度和行动,从而感化当事人,使案件得以息诉罢访。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往往这些要求对于我们检察机关是无能为力的,那么我们应认真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如果我们作不通,可以通过其他的方法和渠道来做当事人的工作,比如可以邀请当事人单位领导或者所在地的村干部、乡镇干部和律师参加,共同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只要我们用心去做,一定会感化当事人,使其放弃不合理的诉求,最终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对于一些心存不可告人目的,无事生非,无理取闹,违法上访的,应该协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放纵。

 

  三、探索建立处理涉检访工作长效机制

  要解决好这一矛盾,作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和处理问题的前提是尊崇法律,解决信访问题也必须要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唯有如此,才能树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才能对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既不能因闹访而妥协迁就,也不能因忍让而亵渎公正,应当始终保持司法机关公平公正之身。

  (一)对检察信访工作必须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  

  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是为了保证国家法制化建设的正常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最终目的是保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把正确妥善处理检察信访特别是涉法上访作为检察机关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的维护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克服“信访接待天天做”的无所谓态度,认真接待好每一件上访。  

  (二)加强对检察信访工作的领导,内外结合,整个社会形成大信访格局。  

  检察机关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检察信访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协调,遇到疑难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解决,形成信访工作全院一盘棋。另外,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是全社会信访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应当协调社会综合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经常性的协作网络,使信访工作能得到各方面的支持、理解和帮助,不断提高当事人的息诉满意率,降低重复来信来访率,从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工作效果,使信访工作逐步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完善和创新信访接待机制。  

  一是坚持检务公开,防止信访人因不了解法律而引发越级上访;二是坚持文明接待,对首次受理的控告、举报力求一次成功率,防止重复来访;三是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把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作为联系群众,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化解重点信访的重要途径,对于检察长接待批办件要及时落实查办,负责督办,并及时做好答复工作。四是对于“集体访”、“告急访”,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处理,优先分流,优先答复”的原则,防止因处理不及时而引发越级上访。五是进一步深化首办责任制。使承办人对首次受理的信访一办到底,负责到底,认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的首次办理环节上,努力做到不让信访变来访,不让初访变重访,不让个访变集访。  

  检察信访工作要为改革发展大局服务,就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检察信访部门真正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部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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