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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引言

  近年来,各地涉爆案件频发,如2010年8月1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发生的爆炸案件;2010年8月19日在新疆阿克苏市郊发生的爆炸件;2011年6月10日,在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市政府附近发生的爆炸案件等,而这些涉爆案件的发生均离不开民用爆炸物品的身影。大量案件事实证明,当前中国的爆炸物品管理存在着一些的问题,对爆炸物品监管的疏忽导致了各地涉爆案件频繁发生。这些案件的发生无疑给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中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只有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爆炸案件的频繁发生。

  二、爆破作业中爆炸物品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背景

  1.历史背景

  因为民用爆炸物品的诸多特殊性质,早在建国初期,一些省、市就相继制定了地方性法规。1957年经原政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则》,统一了关于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发布了这个管理规则以后,爆炸物品的管理得到了规范,对于爆炸物品的监管具有重大意义。在执行这项规则期间,各地在实际执行中不断积累经验,又提出了许多修改措施或补充措施。1982年开始,针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在实际问题的操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又着手制定出了新的统一行政法规,即1984年1月6日由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此条例延续实行二十余年,直到2006年才对其做了较大修改补充,也就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当前背景

  (1)爆破作业中事故频发

  2011年5月7日,湖南涟邵建工集团永平项目部在井下-70米进行爆破作业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两名矿工炮烟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2年4月3日11时许,湖南省泾县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泾县泾川镇太美村泾县石山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进行深孔采石爆破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爆破公司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在爆破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虽在爆破前对爆破区域进行查看,但未能封闭通往爆区的主要通道,致使爆破作业时产生的石块将路过爆破现场的四名被害人砸伤,其中一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07月15日17时,鄂尔多斯市内蒙古生力中伟爆破集团有限公司在棋盘井新胜煤矿实施爆破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 2014年4月11日,汉川汉江二桥工地因打桩钻头遇阻,施工方采取爆破松土,因操作失误造成一死四伤。

  (2)民用爆炸物被盗后多用于实施犯罪,危害了国家安全

  2001年3月9日四川巴塘物资公司雷管库被盗,丢失雷管15300枚;同年3月28日广西自治区贵港市覃塘管理区樟木旧煤矿被盗,丢失雷管17600枚;河北省石家庄市“3.16”爆炸案的炸药来源之简单令人震惊;2003年3月陕西警方经过布控侦查抓获了长期贩卖雷管的犯罪嫌疑人田某等50余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雷管多达364.5万枚;2003年2月25日,正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犯罪嫌疑人黄某相继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校园餐厅制造爆炸,9人受伤,引起社会各界的巨大反响……大量案件事实表明,我国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在这样的实际背景下,对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研究便尤为重要了。

  (二)意义

  1、必要意义

  民用爆炸物品历来是各国政府严格管理的特殊物品。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便将民用爆炸物品纳入公安机关的严格监管之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已将管理主体扩大,包括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说明了民用爆炸物品在社会安全上处于一种特殊地位之上。而民用爆炸物品的如下特殊性质也表明了对其监管的必要意义:

  (1)它是瞬间剧变、能量极大、破坏性极强的能源物质;

  (2)它是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大量流通的生产资料;

  (3)它在非正常情况下被利用,将会对公共安全产生极其严重的威胁。

  民用爆炸物品的上述特性,决定了其在社会管理中一直处于一种重要地位之上,决定了其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以致日后的发展中仍然是国家必须实行严格管理监察的特殊物品,决定了对爆炸物品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具有必要意义。

  2、实际意义

  没有实际意义的理论只能是一纸空谈,显然,如果对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研究没有实际意义的话,它的存在是毫无作用的。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严格管理的实际意义在于两个方面:

  (1)防止恐怖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民用爆炸物品搞爆炸恐怖活动,危害国家、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民用爆炸物品是一种威力极强的危险爆炸物品,利用其搞爆炸恐怖活动,将会导致危害性大、突发性强、不易预防监控的重大恐怖、涉爆案件。因此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对于预防恐怖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进行涉爆案件的作案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

  (2)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万事万物都具有其两面性,爆破作业也不例外。爆破作业的利我们都看得见并且都受益于此,但如果在爆破作业中因为操作的不规范,器材老化等一系列因素的作用而发生了严重的爆炸案件,其损失也是巨大的。所以我们一定要通过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尽量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实际情况。

  三、爆破作业现场发生事故的成因分析

  (一)根本原因

  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 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开放如一阵飓风,吹开了我们不曾见过的一扇大门,也令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已习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生存的中国人来说,突然被卷进市场经济的浪潮中难免有许多不适应,相当一部分组织也不例外。一段时间内拜金主义盛行,一切围绕着经济利益转。甚至有些人将能威胁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爆炸物品也当成了创造经济利益的工具与市场经济中待价而沽的商品,抛弃了对社会安全负责的政治责任感。

  (二)主要原因

  1、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已形同虚设

  各级组织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软弱涣散,必然影响群众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支持与关心程度。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随着部分群众社会责任意识的减弱,群众中也出现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与己无关的现象,造成群众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下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社会监督机制已形同虚设。

  2、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面临尴尬局面

  改革开放以后,人口的流动速度,流动密度大大增加,从事一线爆破作业的工人大多是外来人口,有的企业在各个工作段、面甚至100%都是外来人口。而从事采煤,采石业必须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这在外来人口达到100%的生产作业区,要是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都由具有合格资格的本地人来担任简直是空话。明知做不到的事情,公安机关还必须按规定执法,这就导致了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处于一种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

  (三)一般原因

  导致爆破现场事故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一般的情况而言,导致该类事故发生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监控面存在局限,管理存在盲区

  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系统的运行,很大程度上地解决了从生产到使用库管各环节的监管问题,使爆炸物品的流量信息采集更加快捷、准确,流向轨迹清晰,在一定程度上共享了信息资源。但由于信息系统难以全面覆盖各个环节,我们的监控面仅限于生产厂家、储存库、运输、购买、销售、使用单位的入库、出库这几个环节,而实现爆炸物品研发、利用目的和最易发生爆炸物品流失的关键环节爆破作业环节,就成为了信息系统监控难以发挥作用的盲区。爆破员凭电子卡从单位库房将爆破器材出库后,计算机监控就失去了它的防范监控作用。在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诸多地区,爆破器材的运、管、用、退、登记,全部是由领取人自己操作。至于领取人在什么地方使用?用了多少?剩了多少?去向何方?则都是由爆炸物品持有者进行着自主决定和掌控。

  2.爆破器材横向流通严重

  由于前述种种因素和爆破员自由掌控爆破器材无人监管的实际情况,失去信息系统监控监管后,爆炸物品在承包者(爆破员)与承包者之间,承包者(爆破员)与社会人之间,工程与工程之间相互转借、转让、买卖的行为普遍存在,有的持卡单位成了披着合法外衣下的非法爆炸物品二手交易者,甚至在业界成为一种常态,以至于形成了不发生问题、无人举报的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很难掌控这样的地下横向流通网,导致了爆炸物品管理失控、流失的缺口越来越大。若是任由这样的情况继续,将会造成恶性循环,长此以往,必将成为危害社会安全的一颗毒瘤。

  3.爆炸物品储存过程中的防控措施落实不当,爆炸物品丢失情况频繁发生

  一是爆破作业单位存放爆破器材的仓库建设达不到国家要求的标准。主要表现为库区布局不合理,建筑结构达不到国家技术标准,过于简单;防护措施、手段单一,特别是防范严重缺乏技术支持,即便有也形同虚设,建设使用的费用不低,但效果却不明显,只能是白白浪费财力物力。

  四、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发挥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的作用

  1、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好维护治安作用确保爆破现场和谐稳定

  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和本质要求。作为国家机器的公安机关首要任务就是确保所属辖区的和谐稳定。但是,对于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并非孤军奋战、以打击为主、强制保稳定的传统管理手段,而是调动群众力量,采用以防为主、人性化管理的新方法。安全管理的稳定理念是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中促稳,和谐稳定。

  2、安监机关应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落实对爆破现场作业的监管职责

  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是一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综合性管理活动,安监部门作为对爆破作业现场的主要管理部门,应做好领头羊,做到以下三点:一是组织对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库房进行技术评审、参照国家标准制定符合实际的爆破作业单位爆炸物品库房建设与验收标准:库房的建设标准主要有库房的选址、布局、距离、几何尺寸、面积、容积、建筑质量、技防、人防的素质条件标准等硬件技术标准和日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等软件标准。二是保证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器材硬件保管设施的落实,落实到人,一个萝卜一个坑,杜绝盲点漏点。三是在鼓励、支持爆炸物品专管人员自学专业的同时,还应建立专业培训制度,提升管理人员的基本技能。

  (二)爆破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原则及对策

  1、爆破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早介入原则

  爆破作业事故虽然说是突然发生的事件,但并是无迹可寻,大多数事故都有一定的酝酿过程。因为爆破事故发生的时间、规模、方式、后果都具有不确定性,规范其安全管理就必须预防为主,及早介入,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保持高度敏感性,通过多种手段广泛收集,在爆破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准确地判明性质,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力争把最小损失解决在产生阶段。

  (2)教育疏导的原则

  当爆破现场作业发生后产生了人身、财产损失,当事人的利益要求得不到满足,或者利益受侵害,与工厂、警方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此时,公安机关要坚持教育疏导的原则,以消除对立情绪,缓解矛盾。公安民警必须运用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宣传法律和政策等办法,要找到当事人和主要组织者,向他们说明利害关系,使他们认识到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和恶化,将会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对社会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他们因此而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使他们冷静下来。

  (3)把握主要矛盾原则

  任何事件都有一个牵动全局的主要矛盾,把握主要矛盾,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解决和转化,是爆破现场作业安全的根本之所在。引起爆破事故的原因很多,把握住它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有效规范此类事件最关键的环节。此外,此类事故可能引发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这决定了安全处置必须分清情况,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

  (4)依法处置原则

  爆破作业安全事故由于当事人对立情绪大,涉及范围广,现场情况复杂,因此在处置时必须十分谨慎,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处置,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在解决事故过程中还应组织法律顾问团、法律服务中心介入,请法律专家、律师参加处理重大疑难问题,加入依法解决问题的力度。

  (5)注重新闻传播原则

  在信息时代,公众可以从媒体、网络和其他通讯工具中了解信息,因而封锁信息不仅是徒劳的,而且会让谣言、错误的信息和观点充斥于社会,在公众中制造混乱。在爆破作业现场安全事故出现以后,一要迅速开放传播通道。要把必要的信息公之于众,让公众及时了解事态和政府正在尽职尽责地加以处理的情况。二要有效控制信息导向。要牢牢掌握对外报道的主动权,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事件的对外发布。切忌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对发布消息可能产生的反响要事先做出估计。三要大力消除谣言。在及时提供全面、确凿的事件真相的同时,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辟谣,以遏制谣言的流传。

  2、爆破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处置对策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预警机制

  我们要通过建立爆破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预警机制,把情报信息的触角延伸到有关工厂的各个角落、各个领域,捕捉最新的苗头性、预警性、前瞻性动态,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并通过研究判断,对不同时期内可能发生的爆破事故先进行充分估计,提前做好准备,选择最佳应对方案,实施恰当的预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处置,变被动为主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爆炸事故所造成社会和经济损失。公安民警要充分挖掘辖区内爆破作业公司的治安资源,构建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民警要改变公安一家单打独斗、包打天下的惯性思维和做法,主动加强与辖区内爆破公司的沟通联系,在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前提下,调动其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积极协助其解决在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对其安全防范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2)公安机关可以发挥联防保安的优势,在辖区建立快速反应治安应急体系。爆破公司保安员全天驻守在单位,熟悉爆破作业现场环境,具有可以提供“零距离”线索和即时反应的天然优势。当爆破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保安员可以快速赶到现场给予处置,配合公安机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的发生扼杀在萌芽中。一些资质良爆破公司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服务居民,模仿公安机关的“110”运行模式,在爆破现场布置安全员,安排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随时预防突发安全事件。公安机关可以因势利导,将其纳入“110”报警求助体系,实现对安全事故的联合快速反应。

  五、结论

  由于民用爆炸物品的种种特殊性质,决定了自其出现初期到以后非常久远的时间里,其都将处于被严加监管的位置上。通过前文的研究,爆破作业是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一个意义非常重大的重要环节。那么此时研究爆破作业中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就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了。通过对大量事实的研究和对大量文献的查阅,我认为对爆破作业中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需要“软硬皆修“,“警民通力”,通过提高爆炸物品的存放标准和严格监管爆破作业运行的方式,警民一心,通力协作,实现对爆炸物品的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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