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区工作落实年活动考核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上半年中山区检察院工作落实年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对2014年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我院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工作落实年活动各节点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上半年量化考核。
二、考核范围
本院各部门、各科室。
三、考核时间、分值和评定标准
考核时间:6月20日—7月10日
考核总分设定20分。由本院工作落实年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科室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打分。考核结果设定:优、良、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其中,20分为优,16分为良,12分为一般,8分以下为较差。
四、考核方法
(一)本院自评20分(6月20日—6月30日)。本院落实办按照全年考核方案要求,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本院各部门、各科室上半年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落实年活动上半年各节点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填写《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落实年活动上半年考核自评表》(见附件)。将《自评表》的填写结果加盖公章于6月30日前报区落实办综合组。
(二)上级评30分(7月1日—7月10日)。区落实办综合、督查评议和宣传组对本院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半年量化考核评议并赋分。其中综合组10分、督查评议组10分、宣传组10分。各组结合上半年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和加分、扣分标准,对本院落实办进行评定赋分。
五、考核结果
本院的考核结果,报区落实办审核后报区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并把上半年本院活动的考核结果作为全年活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部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上半年考核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严格按照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本院落实办领导下,实事求是地做好考核工作。
(二)加强指导,认真组织。本院落实办考核小组要认真指导、帮助各部门、各科室做好考核前各环节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各部门、各科室要按照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严把考核尺度,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根据《中山区工作落实年活动考核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上半年中山区检察院工作落实年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对2014年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我院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工作落实年活动各节点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上半年量化考核。
二、考核范围
本院各部门、各科室。
三、考核时间、分值和评定标准
考核时间:6月20日—7月10日
考核总分设定20分。由本院工作落实年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科室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打分。考核结果设定:优、良、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其中,20分为优,16分为良,12分为一般,8分以下为较差。
四、考核方法
(一)本院自评20分(6月20日—6月30日)。本院落实办按照全年考核方案要求,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本院各部门、各科室上半年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落实年活动上半年各节点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填写《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落实年活动上半年考核自评表》(见附件)。将《自评表》的填写结果加盖公章于6月30日前报区落实办综合组。
(二)上级评30分(7月1日—7月10日)。区落实办综合、督查评议和宣传组对本院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半年量化考核评议并赋分。其中综合组10分、督查评议组10分、宣传组10分。各组结合上半年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和加分、扣分标准,对本院落实办进行评定赋分。
五、考核结果
本院的考核结果,报区落实办审核后报区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并把上半年本院活动的考核结果作为全年活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部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上半年考核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严格按照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本院落实办领导下,实事求是地做好考核工作。
(二)加强指导,认真组织。本院落实办考核小组要认真指导、帮助各部门、各科室做好考核前各环节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各部门、各科室要按照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严把考核尺度,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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