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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院与辖区法院、公安局召开"如何降低捕后轻刑率"研讨会
时间:2014-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中山区院侦监科针对《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标准》第三条关于捕后轻刑率标准的新规定,以“如何降低捕后轻刑率、提高审查逮捕工作质量”为主题,邀请中山区法院及公安分局的有关同志共同进行研讨。

  2014年《考评标准》第三条规定:“捕后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比例,每达到1个百分点加0.3分。(满分不超过30分)。”也就是说,捕后人数必须100%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此项加分方能加满,如有一人判处管制、拘役、单处罚金刑罚的,即不能加满30分。为更准确、高效地完成审查逮捕工作任务,中山区院分管检察长方嘉伟特别指示侦监科全体干警,必须加强学习,准确把握轻刑标准,熟练掌握、运用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标准来指导我们的审查逮捕工作。为此,侦监科借此次研讨会机会,专门邀请中山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梁永国为侦监科全体干警及中山分局参会人员介绍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标准的有关问题。研讨会上,大家围绕如何降低捕后轻刑率,以及如何提高公安机关拘后批捕率、人民法院如何配合侦监工作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取得了丰厚成果,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公、检、法三机关的沟通,提高审查逮捕工作质量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中山区院与辖区法院、公安局召开"如何降低捕后轻刑率"研讨会

  2025-04-25

  近日,中山区院侦监科针对《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标准》第三条关于捕后轻刑率标准的新规定,以“如何降低捕后轻刑率、提高审查逮捕工作质量”为主题,邀请中山区法院及公安分局的有关同志共同进行研讨。

  2014年《考评标准》第三条规定:“捕后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比例,每达到1个百分点加0.3分。(满分不超过30分)。”也就是说,捕后人数必须100%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此项加分方能加满,如有一人判处管制、拘役、单处罚金刑罚的,即不能加满30分。为更准确、高效地完成审查逮捕工作任务,中山区院分管检察长方嘉伟特别指示侦监科全体干警,必须加强学习,准确把握轻刑标准,熟练掌握、运用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标准来指导我们的审查逮捕工作。为此,侦监科借此次研讨会机会,专门邀请中山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梁永国为侦监科全体干警及中山分局参会人员介绍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标准的有关问题。研讨会上,大家围绕如何降低捕后轻刑率,以及如何提高公安机关拘后批捕率、人民法院如何配合侦监工作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取得了丰厚成果,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公、检、法三机关的沟通,提高审查逮捕工作质量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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