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督导组到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时间:2017-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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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由高检院民行厅副厅长贾小刚带队的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到中山区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工作。省院副检察长郑辉、市院副检察长杨培泉等相关领导陪同督导检查。

会上,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嘉伟从我院深化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及规范化建设情况、理念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情况、监督执纪和纠错问责情况等方面,向高检院督导组做了汇报。高检院督导组对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及“回头看”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贾小刚副厅长指出,规范司法行为是一项长期、不间断的工作任务,曹建明检察长明确提出“从严治检,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要把规范司法常态化、制度化,用新的工作制度来规范检察人员的理念、行为和作风,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高检院督导组听取汇报后,又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我区政协委员及高校老师进行了座谈交流。督导组诚恳地邀请与会代表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与会代表对我院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自身感受和行业特点,积极发言,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一是在司法改革的形势下,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拓宽监督职能,加强对法院审判过程中的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以及有案不立(特别是经济案件)的监督,要建立覆盖面更大的申请启动检察监督程序;二是以江苏淮安经验为例,建议检察监督介入仲裁程序,提高仲裁的社会公信力;三是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力度,认为检察宣传的意义是对社会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尊重,同时注重加强检察官的底线思维教育、禁语教育,树立更加良好的社会形象;四是预防犯罪和法制教育要从青少年抓起,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风气,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发挥检察机关的应有作用。

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巡视整改结束后,我院将抓住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及“回头看”活动的后续工作,结合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范司法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规范司法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