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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促公正 以听证提质效——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听证会
时间:2025-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引言


“此次公开听证提高了刑罚交付执行决定程序的透明度,既体现了对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监督工作的审慎态度,也有利于切实保障罪犯依法享有合法权益。”这是此次听证会参会人员的感受。对法院交付执行和刑罚变更执行工作进行同步监督是检察院的法定职责之一,通过公开听证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审查公开透明、依法公正,助推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

为贯彻两高两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规范和加强交付执行活动及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保障刑罚执行严肃性和公开透明,近期,中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就两名因病被看守所拒收判处实刑罪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人大代表、律师担任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邀请中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中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沙河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相关人员参会。

两名罪犯均系审前未羁押罪犯,被中山区法院判处实刑后,因患有严重疾病,看守所出具暂不收押通知书,针对两人刑罚执行,中山区法院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通过组织进行病情诊断,发现两人均患有严重肾病,中山区法院拟决定对两人暂予监外执行,依照相关规定征求中山区检察院意见。中山区检察院受理后,组成办案团队对两名罪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了审查监督并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判决结果及罪犯病情诊断情况,罪犯阐述了自己的请求和身体情况,参会人员就案件事实、病情诊断、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社会危险性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员认真听取各方观点和意见后进行综合评议作出评议意见。会后,中山区检察院综合公开听证的评议意见,就暂予监外执行的适当性形成一致意见后,向中山区法院作出同意回复。

2024年以来,在公、检、法、司的共同努力下,中山区通过分类甄别成功清理解决辖区内53名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问题。下一步,中山区检察院将持续监督辖区内判处实刑罪犯的交付执行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察听证制度,让刑罚执行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公正的良好效果。



—— END ——

文字 | 王梓桐

编辑 | 初 铭

审核 | 孙嘉欣


以公开促公正 以听证提质效——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听证会

  2025-04-07


引言


“此次公开听证提高了刑罚交付执行决定程序的透明度,既体现了对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监督工作的审慎态度,也有利于切实保障罪犯依法享有合法权益。”这是此次听证会参会人员的感受。对法院交付执行和刑罚变更执行工作进行同步监督是检察院的法定职责之一,通过公开听证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审查公开透明、依法公正,助推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

为贯彻两高两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规范和加强交付执行活动及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保障刑罚执行严肃性和公开透明,近期,中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就两名因病被看守所拒收判处实刑罪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人大代表、律师担任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邀请中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中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沙河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相关人员参会。

两名罪犯均系审前未羁押罪犯,被中山区法院判处实刑后,因患有严重疾病,看守所出具暂不收押通知书,针对两人刑罚执行,中山区法院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通过组织进行病情诊断,发现两人均患有严重肾病,中山区法院拟决定对两人暂予监外执行,依照相关规定征求中山区检察院意见。中山区检察院受理后,组成办案团队对两名罪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了审查监督并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判决结果及罪犯病情诊断情况,罪犯阐述了自己的请求和身体情况,参会人员就案件事实、病情诊断、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社会危险性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员认真听取各方观点和意见后进行综合评议作出评议意见。会后,中山区检察院综合公开听证的评议意见,就暂予监外执行的适当性形成一致意见后,向中山区法院作出同意回复。

2024年以来,在公、检、法、司的共同努力下,中山区通过分类甄别成功清理解决辖区内53名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问题。下一步,中山区检察院将持续监督辖区内判处实刑罪犯的交付执行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察听证制度,让刑罚执行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公正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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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王梓桐

编辑 | 初 铭

审核 | 孙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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