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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洪星检察长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4-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同志们: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按照省、市、区委的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区委的具体要求,对我院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区委第二督导组的同志参加了今天的会议,组长艾军同志还要对我院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 6 月 18 日重要讲话,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从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奋斗目标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系统阐明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通篇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为开展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中央于5 月9 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6月18 日至19 日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省、市委分别于7 月初召开了动员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安排。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

  第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历史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在新的历史时期,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加严峻,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能否经受住这些考验、战胜这些危险,最根本的检验标准就是看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密切了还是疏远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部分党员干部与群众的感情疏远了,宗旨意识淡薄了,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不闻民间疾苦,不问群众冷暖,不知民情民意,不晓民忧民愿,甚至当官做老爷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应该敏锐地认识到,群众路线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历史性新高度。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牢牢抓住群众路线这条党的生命线,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以服务群众的实效赢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第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党的作风关乎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关乎党的生命。近年来,市委相继组织开展了“凝心聚力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大讨论、软环境建设年、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全市检察机关是作风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也是受益者。近年来,我们相继开展的“诉讼监督年”、“重走光辉路,阳光传递百日行动”、“进千家、访千案、帮百户、结百案”、“进百乡、访千村、解万难”,以及法治宣讲团进社区、进基层、进讲堂等系列深入群众、为民执法活动,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赞誉。赢得口碑的最根本原因是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和作风形象。

  尽管我们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四风”问题的种种表现,在我市检察院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还比较突出。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是图虚名、执行不力,摆花架子、对工作抓落实还不够,心浮气躁、不重视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对群众诉求关切不够、搞司法工作神秘化,工作作风漂浮,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是精神懈怠、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是自我约束不严格,讲排场、比阔气、图面子,不注意节俭等等。这“四风”问题尽管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不一,但败坏机关形象、影响执法公信、制约事业发展的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必须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彻底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确保党员干警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检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第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创新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四化”统筹、协调推进,为大连力争提前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近年来,市检察院党组着力培养广大干警的实干精神和创新意识,依托“诉讼监督年”等系列活动,力争取得大连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和突破性成效。但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不到位,各项工作都有很大的差距和可提升的空间,措施可以更得力、效果可以更显著。这就需要我们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心心相印,与群众同甘共苦、团结奋斗,锐意进取、踏实前行,明确科学发展思路、坚定科学发展信心、完善科学发展举措,进一步把大连检察工作推向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在7月11日召开的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唐军书记代表市委,提出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市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作为切入点,按照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真正做到学习教育不走过场、查摆问题与听取意见不走过场、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走过场、解决突出问题不走过场、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走过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对此,我们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一是坚持把活动的总体要求贯穿始终。要通过“照镜子”找准自身差距。“照镜子”是正视问题、修身正己的重要基础。要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和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通过“正衣冠”捍卫检察形象。“正衣冠”是严明纪律、端正行为的关键所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现在做起,端正行为,永葆人民检察官的浩然正气。要通过“洗洗澡”保持政治本色。“洗洗澡”,是革除“四风”之垢、密切检民关系的必然要求。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通过“治治病”确保队伍纯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延安整风的成功经验。就是要紧紧围绕不正之风的源头和突出问题,区别情况、对症下药、恰当施治、务求实效。对于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要立足于教育提醒,促使其改进;对不能认真查摆、没有明显改进的党员干部,要适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发现其有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坚持“零容忍”,从严查处。

  二是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中央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就是要集中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上。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作为切入点,找准穴位、抓住要害,狠刹形式主义之风,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狠刹官僚主义之风,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狠刹享乐主义之风,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克己奉公,勤政廉政,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狠刹奢靡之风,着重解决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争当清廉的楷模、节约的表率、勤俭的标兵。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市检察院还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就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问题。司法公正既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也是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两法”修订实施,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日渐增多、期望值也日渐提高、急迫。我们要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牢牢抓住“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工作主题,创新开展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看得见、让群众真满意的效果。

  三是坚持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整风是我们党解决自身问题的创举。只有贯彻整风精神,才能祛歪风、压邪气,倡新风、树正气。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的顾虑,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流谈心,敢于揭短亮丑,勇于接受批评,切实触及思想和灵魂。要讲真话、讲实话,相互提醒、相互警醒,有什么问题提什么问题,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要坚持党内人人平等,坦诚相见,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的纷争,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进一步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是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就是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中央政治局已经为全党作出示范,令全党和全国人民倍感精神振奋,我们没有理由做不到、做不好。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灯光不要总是聚焦在别人身上,自己“灯下黑”。要自觉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问题好一筹。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推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五是坚持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要认真坚持开门搞活动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问计、诚心听群众评议、真心为群众解难,避免自说自话,切忌自弹自唱。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由群众来评判活动效果,使活动始终处于群众监督之下。我们将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安排,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院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特邀廉政监督员、党组成员的蹲点联系单位等社会各界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真正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六是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解决“四风”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根本上要靠制度。我们要依托“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活动”这一重要载体,认真梳理现有各项制度,对贯彻群众路线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要长期坚持下去;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及时修订完善。要以法治思维和方法抓好检察机关执法作风建设,各部门务必把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认真进行整改。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要将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通过整改建立新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形成涵盖全部检察工作,各个执法环节的制度完备、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的大连市检察机关执法操作规范,形成务实、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并编辑成册发给每名检察人员学习执行,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

 

  三、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全党上下的头等大事。市院机关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市院党组已经把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要求与部署。6月2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 6 月 18 日重要讲话,并于7月4日成立了市院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前期的传达贯彻、征求意见、综合协调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7月10日,根据机构设置和分工的调整,市院重新明确了市管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学习的规定。上周五,院党组根据市委活动办的统一要求,又专题进行了系统、深入学习。

  各位市管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带头吃透政策原则、学习提高,带头调查研究、查摆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以自身的过硬作风和表率行动,为全院的党员干部做出榜样。各处室负责同志,也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二要注重统筹兼顾。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需要我们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检察机关各项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同指导、推进工作结合起来,摆布好时间和精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我们既要完成市委设定的“规定动作”,同时也要创新“自选动作”,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检察特色”。在规定动作中,要扎实开展机关转作风“四服务一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指导工作”、“连心行动”、“三问三查三深入”等载体活动,解决具体问题,指导面上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在实践中深化教育。

  我们在“自选动作”上,就是全力开展和推进“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活动。大连市检察机关率先在全国检察系统开展了执法方式转变创新活动,那么就必须以执法观念的切实转变、执法方式的大胆创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有效理顺来体现我们开展活动的价值和意义。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检察工作科学创新持续发展的显著效果服务于大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党员关心、社会各界关注、广大群众期盼。在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介,突出检察特色、注重宣传效果,大力弘扬我市检察机关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立足检察职能,转变工作机制、创新办案方式方法,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全力推进平安大连和法治大连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的好经验和做法,宣传好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营造活动健康顺利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我市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分两批进行。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检察院参加第一批的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要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执法方式,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中当好表率。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市委派出督导组进驻各单位,以驻地办公的形式全程督导教育实践活动。市院党组将认真接受督导组的指导、检查、监督,按照督导组的要求统筹安排好每个环节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一步不漏地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院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也要主动加强与市委督导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活动进展情况,认真听取吸纳意见建议,赢得更多支持、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同志们,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任务繁重。今天的动员大会,标志着我院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全面启动。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用作风凝聚力量,以进取创造明天,不断汇聚推动大连检察工作科学创新发展的正能量,为把我市建成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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